除格列宁,还有这些天价药!每天7500癌症患者去世,减税远不够!
票房4天破10亿,《我不是药神》火得不能再火,故事主人公原型陆勇也成为了各大媒体的关注焦点。现实当中的陆勇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例子。只要稍微搜索一下相关报道,就会诸多案例。案例中的很多人都是从受亲友之托带药,到代购,再到中国代理商,直到被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
对于法理与人情的冲突,电影刻画的已经足够多。其中,有句话令人印象深刻。“他(黄毛)只有20岁,想要活下去,有什么错”?
实际上,除了电影呈现的治疗慢粒性白血病的“格列宁”,还有不少的进口抗癌药在国内的价格也是惊天地泣鬼神。以对靶向药的依赖程度极高的肺癌治疗为例。
“抗击肺癌神药”欧狄沃,单支费用高达2万元,一年的治疗成本约为15万美元,合人民币96万元。
能够显著延长肺癌患者生存期的“特罗凯”,每盒价格约在19800元,而网上标价一盒3500元;
从英国进口的“正版”易瑞沙,每片在国内要卖500多元,一瓶30个药片价格为15000,产“易瑞沙”每瓶1300元。两者价钱相差10多倍。
如此药价难怪可以吃掉穷一家人,可以让患者绝望到自杀。
那么,我国为何不仿效大批仿制进口药?又为什么没有能力生产有效的抗癌药?
其实,和、菲律宾、泰国一样,是仿制药大国。北京青年报报道,据国家药监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药品达1.6万种,绝大多数药品为仿制药。在中国,就连原研药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
2003年,世贸总理事会通过《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明确发展中成员国和最不发达成员国可在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不经专利权人同意,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生产、销售和使用专利药品。
那么,像格列宁这样的药物,中国为什么不像一样进行仿制?要知道,我国是癌症发病和死亡大国。
根据统计,2015年,中国有280多万人死于癌症,平均每天7500人。在患癌生存率方面,目前中国肿瘤患者5年生存率仅有30%左右。而在美国这一数值可以达到73%,日、英等国也能达到68%左右。
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跨国药企研发的新药会申请专利保护,专利期过期后,才允许他国仿制。而癌症因波及面和危害程度有限,并不符合强制许可生产条件。
是的,每天有7500人因癌症离世,癌症还是被认定为危害程度有限。但这在却是例外。
受宗教信仰的影响,上世纪30年代,为打破欧美制药垄断,为穷人做“救命药”的理念在扎根。为了让仿制药“名正言顺”,1970年出台的《专利法》规定“只保护制药工艺,不保护药品成分”,这等于为药厂对原研药稍加改动即上市开了绿灯。
1995年还推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大大放宽仿制药覆盖面。这就导致,仿制药品不仅价格低廉,质量上也得到了保证。
换句话说,仿制药在是得到国家支持和推广行为。
好在,这一切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对面救得起命的呼声,根据国务院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以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并降低增值税。
减税,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进口药品的费用。但还难治根本。进口药的价格除了受到税款的影响,还受到经销、体制成本上的影响。
一个简单的问题,同是进口仿制药,为啥内地的要比香港贵?医药体制不同恐怕是最为重要的原因。
在香港,进口抗癌药由市场自由定价,香港公立医院由医管局采购药品,用药费用由政府负担,药品都是原价销售。而药厂到患者之间极其精简的销售链,没有中间环节。
在内地,进口抗癌药品销售价格需要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同意,医院可在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0%-15%。药物出厂定价,走到医院药房,中间渠道环节层层加价,最终由患者买单。
体制还需健全 药厂高价卖药,这是药厂研发应得的。各种中间商和医院层层加价,就是犯罪。单纯的进医保,只会增加更沉重的医保负担,必须整治中间环节!无良商人 是啊,赚病人的钱,全都应该抓起来 悲惨的故事,就在我们的身边 我不是财神 :dizzy::dizzy::dizzy::dizzy: 没办法的,各种既得利益者,还是想办法搞到有效药粉吃是正经。 拿病人的生命开玩笑就是不对 许多的无奈,解困只能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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